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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了30個年頭...我對承諾的定義依然沒能抓個準
或許在我內心深處...那些智慧隨著金融海嘯衝向太平洋了吧??

在東森購物都還有10天鑑賞期...不想買都還可以退貨
喜餅也有賞味期限....一但過期了可以把它丟進垃圾桶...不吃也沒人知道
在賣場買到過期產品...也有機會索賠

那麼....關於承諾呢??
是不是也有美味鑑賞期??
或許這正是困擾我的地方吧!
如果真要訂個期限...我私心的希望它叫永遠

一個人如果對另一個人許下承諾
這個承諾就該被賦予實踐的使命
如果只是隨口說說
如果可以隨便就破例不遵守
那這個承諾究竟還有沒有效力
它或許不算背叛
但這樣有沒有跟欺騙劃上等號?

對一個慣性將承諾破例的人來說
我被列為愛針對小事計較的人
你總是說~~那不是欺騙
總是叫我再相信一次
究竟....多少次之後這些情節才不會一再上演
愛或許可以cover這一切
也或許我更該學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
安安靜靜的當個背後靈好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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